【衛生福利部】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害獲滅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害獲滅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【發布日期:2021-08-13】
廢止理由:
目前已有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Avermectin類抗生素之檢驗」
可涵蓋本檢驗方法品項及基質適用範圍,故擬辦理廢止事宜。
發布單位:研究檢驗組
主旨: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害獲滅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
公告事項: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害獲滅之檢驗」
依據: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
公告事項:廢止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害獲滅之檢驗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