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羊協】公告112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及防疫規劃
主旨:我國於112年1月1日起全國羊隻全面停止施打羊痘疫苗與
其防疫規劃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111年11月8日111年度第2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業務聯
繫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我國於97年、99年間發生羊痘疫情,99年6月25日推動全
面施打羊痘疫苗以後疫情已獲有效控制,除100年及101年各
出現零星案例外,迄今已逾10年以上,田間已無羊痘通報案
例,經111年8 月2日召開會議討論,研判田間無羊痘病毒活
動跡象,評估國內可於112年1月1日起停止施打羊痘疫苗。
簽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,並另於111年底召開圓桌會議做
最後之確認。
三、我國羊隻將於112年1月1日停止施打羊痘疫苗。未來若有疫
情發生,將由防檢局釋出儲備疫苗,養羊業者無需囤購。113
年度羊痘儲備疫苗數量仍維持為12萬劑。
四、若全國羊隻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後,均無疫情發生,行政院農業
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預計於112年7月盤點向WOAH聲
明我國為羊痘非疫國監測、預警及持續防疫規劃,同年8至9
月填報向WOAH聲明我國為羊痘非疫國資料,10月向WOAH
聲明我國為羊痘非疫國。
五、112年1月l日起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後,若發生疑似羊痘案例
,依疑患、罹患羊痘羊隻檢體採樣及送驗方式,採樣後送畜衛
所。疑似羊痘案例場,立即進行移動管制,至排除羊痘感染案
例後,始得解除該場移動管制。
六、確診為羊痘案例時,將視疫情狀況,依「災害防救法」第14
條規定,進行開設羊痘災害緊急應變小組(二級開設)或羊痘
疫災災害應變中心(一級開設),並依羊痘防疫標準作業程序
執行動物疫災應變措施。
七、112年1月1日起全國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後,仍將持續強化羊
隻違法屠宰查緝,以利即時發現可疑案例。